该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,细化广告、价格、药品、医疗器械等11个科室工作任务,建立专项整治清单台账,全面梳理市场主体登记、许可、备案、纳税、信用等信息,建立健全“有照有证”“有照无证”“无照无证”3个市场主体清单,重点梳理2021年以来涉及医疗美容投诉举报情况、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的问题以及网络监测信息等内容,建立重点违法线索台账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
此次专项整治突出治理虚假宣传、非法行医、假货频现、价格欺诈等22项突出问题,通过加强对《广告法》《价格法》《药品管理法》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,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自查自纠,排查风险隐患,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。同时紧紧围绕“三清单一台账”,强化执法检查,清理整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目前,各级专班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5次,检查重点市场主体312户,发现问题线索12条,责令整改4户,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件,有力维护了医疗美容行业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。